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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宪通
贺宪通 浙江华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0年起开始执业,执业证号:13301202010269900,专注于行政诉讼及民商事案件,执业期间办理了大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多次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不良资产调查报告,协助其转让不良资产。
代表案例:2021 年大连 “1103 疫情” 中,作为首站冷库公司的辩护人参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诉讼;独立出庭参加光大银行大连联合路支行诉某石油化工公司金融借款纠纷一案;代理史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案件,取得不起诉决定;代理祖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等执行异议一案,成功让异议成立并中止执行。
2020年起开始执业,执业证号:13301202010269900,专注于行政诉讼及民商事案件,执业期间办理了大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多次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不良资产调查报告,协助其转让不良资产。
代表案例:2021 年大连 “1103 疫情” 中,作为首站冷库公司的辩护人参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诉讼;独立出庭参加光大银行大连联合路支行诉某石油化工公司金融借款纠纷一案;代理史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案件,取得不起诉决定;代理祖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等执行异议一案,成功让异议成立并中止执行。